海外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应准备并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
一、本人有效护照,其中已加入外国籍且更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更名证明;
二、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习成绩单;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此外,留学人员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子女随迁,需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和相关证明。
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30年回顾
2008年12月23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在京成立。
北京市发布了关于海聚工程的“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对组织实施海聚工程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