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工作方针和留学工作要求是什么?

1978年,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审时度势,以政治家的战略眼光和远见卓识,做出扩大派遣留学人员的重要决策。这对于开创新时期的出国留学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提出“希望所有出国留学的人回来。不管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怎样,都可以回来。回来后要妥善安排。这个政策不能变,告诉他们要作出贡献,还是回国好。”随后,时任国家教委主任首次提出“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说法。经过探索、实践和总结,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确立了 “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工作方针。

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并举的方针。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是要鼓励留学人员特别是学成后在国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显著工作成绩,并为国内急需的有真才实学的中青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报效国家。同时,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转化高科技成果。政府将按照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从优确定工资和津贴;在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方便。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就是要鼓励各类海外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专业团体以自己的专业和专业团体的优势,通过兼职、合作或接受国内委托研究、创办企业、讲学、交流、咨询、考察、中介服务等形式,为促进国家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的各种活动。政府将保障海外留学人员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知识权益,允许留学人员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共享合作或委托研究开发的科研成果。

2003年9月30日,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单位表彰大会”的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二十四字新时期留学工作要求。“拓宽留学渠道”,就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充分利用国外教育资源,更大规模、更有成效地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吸引人才回国”,就是要加强与留学人员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美好前景,努力形成广大留学人员愿意回国、乐意回国、学成按期回国的良好局面。“支持创新创业”,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有关政策,健全创新体制,提供工作岗位,搭建创业舞台,加大资金、设备、人员、企业开办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方位搞好各种服务,使回国留学人员真正做到能干事、干成事。“鼓励为国服务”,就是要坚持来去自由,在吸引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暂时还没有回国的留学人员,采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智力入股、考察咨询、中介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做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使广大留学人员无论是否回国都能积极为国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