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持国外护照的留学人员所生子女,其国籍依据不同情况确定:一种情况是作为父母的留学人员只要有一方仍为中国公民,所生子女,且不论出生在中国还是生育在国外都具有中国国籍;另一种情况是作为父母的留学人员,虽然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但定居在国外,所生育子女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就不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