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央财大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6年12月8日,是由中央财经大学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共同建立。中央财经大学委托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的北京中财园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中央财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
中央财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立,旨在吸引更多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创新、人才创新等新型创业企业的发展,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全面建设,为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创业园创建初期首先启动面积2000平方米,优先为从事财经中介服务及财经相关领域业务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同时欢迎从事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入园创业。
二、创业环境
中央财大留学人员创业园新建规划,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10000平米,规划建筑面积将达3万余平米。建成后的创业园将是一个办公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的一流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将利用中央财经大学在财经、金融领域的学科、人才等资源优势,通过产学研的结合和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为入园留学人员企业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创业园重点吸引、发掘、培育、孵化在海外真正学有所成、学有特色、有跨洋研发能力、创业团队较为完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的高质量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从而为首都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及产业热点。
三、优惠政策
1、投融资优惠政策
(1)经创业园的筛选和推荐,入驻企业可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的最高限额10万元的留学人员创业发展无偿资助资金,帮助新创企业启动发展。
(2)入驻创业园的优秀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的留学人员贷款贴息和担保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
(1)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将享受政府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2)入园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或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业务,将享受政府的营业税退税政策。
(3)留学人员创业、工作所得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3、孵化场地优惠政策
中央财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将为入园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优惠的孵化场地。其中,第一年免租金提供40平方米孵化场地,第二年开始以优惠价格提供孵化场地。孵化期限一般为3年。
四、入驻条件
1、基本条件
(1)凡于1990年以后回国的在国外大学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具有国内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住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均可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入驻创业园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与他人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其中留学人员出资额一般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技术项目应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并具有一定的先期运作基础。属于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的优先。
(4)市场清晰,并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
(5)企业技术项目应产权(包括知识产权)明晰,具有商品化的可能,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6)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应属财经相关的服务类产业范畴,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从事金融、保险、证券、基金、投资、法律、产权交易、财务会计、税务筹划、财经科技产品开发等财经相关领域的新兴特色企业。
(7)申请人每年在园区内工作的时间不低于60个工作日。
(8)已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入园时,注册时间应未超过18个月,且经营良好。
2、入园程序
(1)入驻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和商务计划书等申报材料。
(2)创业园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必要的考核。
(3)创业园领导会议决策。
(4)签订入驻协议。
(5)执行入驻协议。
五、服务项目
1、为入驻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法律、税务、工商、企业运营管理,以及项目推介、项目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2、为入驻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图书资料阅览、体育运动、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便利,为入驻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3、为入驻留学人员企业与中央财经大学校内的各类研究机构构建紧密的合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交流活动。推荐国家重点支持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在中央财经大学成立相应的项目发展中心,争取更多资源,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产品研发、项目运作。对于在所从事科研领域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的聘任要求聘为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夏鸿义 胡晓桥
联系方式:86-10-62288827 86-10-62289262
传 真:86-10-62288827 86-10-6228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