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先行先试”政策解读

近日,针对中关村政策中的相关问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问:哪些单位和项目可以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项目资金,都可以申报参加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问:哪些费用可以列支重大专项间接费用?

答:间接费用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根据试点项目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可以分为科研条件支撑费、协调管理费、监督检查费和其他间接费用。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

问:哪些自主创新产品可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答: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适用领域,从政府行政类办公项目,扩展到市政设施、建筑、节水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医疗卫生、技术改造、科技研发、工程养护等使用市区两级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

问:政府采购如何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

答:试点主要在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四个方面探索政府采购的新方式。其中既包括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并首次投向市场,虽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首购产品;也包括尚未投产使用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程度高的先进产品。同时,质量可靠、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且已列入国家或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已投产上市自主创新产品也在其中。

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问:哪些单位可以参加股权激励试点?

答: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应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创新创业型企业。拟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或者技术折股方式的非公司制企业,可以在企业改制的同时实施股权激励,但应同时符合企业改制和股权激励的政策规定。试点单位有合并、分立行为的,应在完成上述行为后实施股权激励。此外,试点单位存在产权(股权)纠纷的,应在清晰产权(股权)关系后,方可开展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问:股权激励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根据《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2]48号)第四条规定,股权奖励对象是“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根据《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号)第五条、第十条规定,股权奖励对象是“关键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不适用股权奖励方式。

问:企业如何选择激励方式?

答:鼓励符合股权(份)奖励及股权(份)出售条件的企业同时采取股权(份)奖励和股权(份)出售方式。根据《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2]48号)第六条规定,股权(份)奖励的数额不得超过奖励总额的一半。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股权投资

问: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资金的资金规模是多少?

答:市财政从2010年起至2014年,5年内安排100亿元政府资金作为出资,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资金中安排。

问:投资资金的投资原则是什么?

答:产业化投资资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股企业注册资本的30%。除产业化投资资金外,其他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的出资,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0%。鼓励采取包括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在内的多种股权激励方式,鼓励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投资。

问:哪些投资项目可获产业化投资资金支持?

答:获资金支持项目需属于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业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并在京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同时,对于项目的完成度、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以及项目实施能力也有一定要求。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

问: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对企业有什么意义?

答:它是一个以证券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契约为基础,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和证券公司的服务网络,以代理客户买卖挂牌公司股份为核心业务的股份转让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

问:试点企业挂牌程序有什么要求?

答: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挂牌报价转让实行备案制。首先,公司申请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须先向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申请,取得试点企业资格确认函;然后由证券公司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推荐报告;券商将有关申请材料报协会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园区公司即可在代办系统挂牌。

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和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答:这个系统的功能就是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提供报价服务。

交易程序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向投资者发布股份转让的信息及报价,双方协商达成转让意向的,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系统成交确认。经系统成交确认的,发送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逐笔办理股份过户和资金交收。

问:参与企业改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何奖励?

答:中关村管委会对企业改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会分别给予人民币2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投融资政策

问:中关村创业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产业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适用国家政策,可以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申请社保基金出资。

市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和相关区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高科技企业。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在京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暂行办法》,允许公司名称中使用“基金管理”,意味外资PE可以在北京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进行登记注册。

中关村管委会对参与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实施创业投资风险补贴政策。

问:被认定的创投企业获得风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标的为创业投资企业以货币形式对企业的实际投资额,补贴额度为对某一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单笔最高补贴额为100万元。对政府引导资金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社会资本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享受风险补贴。

问:中关村开展了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这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有利于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利用保险机构对交易对手资信情况的调查分析,降低企业开拓市场的风险,扩大企业信用销售,帮助企业占领市场。通过保险机构对应收账款的承保,可以帮助企业提前确认收入,有利于改善财务报表,有助于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

问: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对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中关村管委会按照先付后贴的原则,依据保险机构承保的企业应收账款情况,为企业提供资信调查费补贴和保费补贴,依据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贷款情况,为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对单个企业的资信调查费用补贴、保险费补贴和贷款贴息实行年度总额控制。

问:中关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融资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答:成立中关村创业金融服务平台,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关村科技型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支持和鼓励银行、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展多种科技金融创新性金融服务。

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问:中关村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有哪些具体支持措施?

答:开通瞪羚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反担保措施,企业执行1.782%的担保费率和0.3%评审费率。

开通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软件外包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获得担保贷款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50%的贷款贴息,并按1%的担保费率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获得担保贷款的瞪羚企业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一星级至五星级“瞪羚”企业,可获得的贷款贴息率分别为20%、25%、30%、35%和40%。

问: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一) 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二)年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且最近一个年度的信用等级在BB级别以上(含BB-)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问:中关村都有哪些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答:试点银行可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制定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30%的标准。

中关村管委会为实际贷款期限在3个月以上,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试点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提供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与企业的“星级”有对应关系。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60万元。

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问:企业承接哪些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可享优惠?

答:由国家或省级政府立项的建设项目,主要领域包括: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航空航天工程,信息工程等。

问:企业承接重大项目贷款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担保机构根据企业签订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将加快担保审批流程,执行优惠担保费率;银行实行见保即贷,执行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贷款企业40%的利息补贴支持。

还将鼓励银行根据企业签订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加快放款时间,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中关村管委会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企业40%的利息补贴支持。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问:“高聚工程”中战略科学家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答: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担任首席科学家或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或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中关村知名企业和高校拟建设的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的海内外战略科学家。

由市政府会同科技部等国家部门,共同支持战略科学家创办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实行所长(主任)负责制,由政府提供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以及所需科研条件。

问:“高聚工程”中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未来之星的标准是什么?

答:“科技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在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00万元以上。

“创业未来之星”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创业经验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企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问:对“创业未来之星”的产业化项目,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政府补贴全额或部分贷款利息。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控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由政府补贴担保费用。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享受由市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相关政策。

(沈衍琪 杨汛整理)